台慶不動產詹雅微
[email protected]申訴對象:
台慶不動產高雄中山加盟店 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331號 07-3353888 店長: 黃乾育 仲介: 王壯偉
台慶不動產大東文藝中心加盟店 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342-2號1樓 077407228 店長: 董清吉
申訴內容
買方付了2%仲介費,仲介應善盡誠實告知消費者權益C但卻未誠實告知誘導買方買房市簽訂不評等條約,交屋後尚未裝潢卻因連續大雨,多處漏水及滲水,買方要求東文藝中心加盟店提供本人錄音錄影之個資,內容可證實我們詢問的內容,雙方店長口頭告知與合約不符,但卻一再拖延,目前狀況為東文藝中心加盟店董店長說賣方蘇先生願意找人來看漏水/滲水狀況,截至目前已經超過10天,但我們自行找的師傅告之,從來沒看過交屋後這麼短的時間漏水/滲水這麼嚴重且有近期刻意重新粉刷,仲介早知道同棟大樓漏水嚴重,卻告知我們只有一處,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不會在15天內因為下雨而所有漏水/滲水問題全部浮現,此案請協助申訴,本人主張行使個資行駛同意,請將買方當時口頭詢問內容提供錄音錄影帶還原真相並請仲介全權負責通知賣方及2間仲介負責將全屋漏水/滲水完全修復,不要想用打針方式敷衍了事。
申訴訴求:
1.買方當時口頭詢問內容提供錄音錄影帶還原真相。
2.請仲介全權負責通知賣方及2間仲介負責將全屋漏水/滲水完全修復,不要想用打針灌注方式敷衍了事。需有漏水/滲水保固2年之保固書及發票 。
3.此屬重大瑕疵,若無法將漏水/滲水處理完善,則請以解約處理之。